行政權力實施程序和運行流程1
行政權力實施程序和運行流程
單位名稱(蓋章):區(qū)民政局 填報日期:2019年11月13日
事項名稱 |
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興建殯葬設施,擅自開辦公墓、鄉(xiāng)村骨灰存放處和鄉(xiāng)村公益性墓地和擅自擴大墓穴占地面積和墓碑規(guī)格的處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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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類型 |
行政處罰 |
辦事對象 |
岳陽樓區(qū)區(qū)民 |
法定期限 |
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 |
承諾期限 |
一般3―6個月 |
實施機關 |
岳陽樓區(qū)民政局 |
責任科室 |
殯葬執(zhí)法大隊 |
咨詢電話 |
8963656 |
投訴電話 |
8844135 |
受理條件 |
受理舉報和查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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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報材料 |
相關文件、照片、證人、證詞、調查等證據(j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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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依據(jù) |
國務院《殯葬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225號)第十八條:未經(jīng)批準,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,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、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,責令恢復原狀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。 第十九條:墓穴占地面積超過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標準的,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。 《湖南省《殯葬管理條例》辦法》(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號)第二十九條:違反本辦法,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。 (一)未經(jīng)審批擅自開辦經(jīng)營性公墓、公益性公墓的; (二)公墓內超面積建造墓穴或者超標準樹立墓碑的; (三)制造、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或者在火葬區(qū)區(qū)域內制造、銷售土葬用品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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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費標準 |
依法收取實際數(sh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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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點表現(xiàn)形式 |
1、無故不受理申請。 2、虛報救助對象。 3、出示虛假證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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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范措施 |
1、加強責任意識教育,對無故不受理或受理不符合條件的行為要嚴肅處理。 2、強化效能監(jiān)察,嚴格責任追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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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 行 流 程 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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